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权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期确定了2020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市失业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已于11月初完成了本次调待工作。
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小编这就带大家伙一探究竟
这次待遇调整惠及咸阳市519人,其中享受伤残津贴的122人,人均月增113元,调整后平均待遇达到3650元/人;享受生活护理费的144人,人均月增97元,调整后平均待遇达到2365元/人;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253人,人均月增56元,调整后平均待遇达到1326元/人。
调整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新增支出4万余元,从2020年1月起执行,一次性补发41万余元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吴萍
责任编辑:鲁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