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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页 -> 咸阳亮点 -> 百姓生活
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提高47.7元
来源:
咸阳日报
作者:记者 张劲光 日期:01-30 07:22
本报讯(记者 张劲光)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元月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47.7元。
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主要是为了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一类地区为450元,二类地区为420元,三类地区为390元。医疗门诊补助标准:一类区为27元,二类区为25.2元,三类区为23.4元,两项合计较原标准提高了47.7元。
为使全市21600多名失业人员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2000多万元,将今年前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一次发放,这使得每位失业人员在节前一次可领到950多元的失业金。(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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